李英锋
中秋在即,监管部门连连发文对“天价”月饼进行整治,并瞄准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进行重点监管,向市场传递出清晰的治理信号,营造出浓厚的治理氛围,也释放出了明显的震慑、警示效应。
但上有严格监管的政策,下有变通逃避的营销对策。有的企业为了规避重点监管的锋芒,给月饼披上了“中秋糕点”的马甲,并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刻意屏蔽“月饼”字眼。但“中秋糕点”形似月饼的圆形外观、馅料以及月圆中秋挂牌等要素,让人很难把中秋糕点与月饼区分开来。加之客服人员或其他销售人员相互矛盾的营销言辞,让消费者更加困惑。
遏制“天价”月饼符合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的社会需求,符合月饼行业健康发展的需求,也顺应了民意。要实现监管公平,取得令人满意的监管效果,就必须确保监管的全面性、深入性、精准性,消除监管的死角,就不能让穿着“糕点马甲”的月饼钻了监管的空子。
那么,“中秋糕点”到底算不算月饼?依据什么标准对月饼进行定性?对月饼和“中秋糕点”如何进行区分?显然,监管部门针对商家的营销新“玩法”,有必要给“天价”月饼监管令打一个“补丁”,依托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商业惯例给出上述问题的标准答案,给执法者提供甄别干预的依据,给企业划清自律的底线,给消费者提供监督的指南。
“天价”月饼无论穿着什么样的“马甲”,还是月饼的“芯”、月饼的味。遏制穿着各种“马甲”的“天价”月饼,终究要靠法律手段。“天价”月饼的障眼法高一尺,监管治理的手段就得高一丈。针对因混装销售而出现的“天价”月饼,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监管部门应用足用好这个“新武器”,依法依标拆穿“天价”月饼的营销套路。另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法律研究和法律解释适用工作,既保障企业对月饼的自主定价权,又依法对变相销售“天价”月饼的行为进行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如此,披着马甲的“天价”月饼就难有市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