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至上为基层工作的唯一准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在5000多字的全会公报中,“人民”二字出现了10多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作为基层政府,同时也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时刻坚持“人民至上”,事事为群众利益着想,日日以群众幸福为盼,时时挂念,刻刻关心,以群众所思所想所冀所盼为工作的唯一准则和方向,继续在践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道路上深耕不辍,牢记初心与使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坚持人民至上,要深入民间探民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主席在他的名作《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上级政府在为乡镇工作绘制蓝图时更需要以此为戒,如果没有亲临现场的调研,就没有了真正了解民情、理解民情、体会民情的过程,进而也就失去了真正受广大群众认可和拥护的“发言权”。群众的意愿是政策制定的最佳“晴雨表”,在政策制定之前,真正的入田、入村、入户、入企进行深入调研,收集最广泛和最实际的民意,收获足够充足和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精准制定、细致修改,如此才能够保证每一条政令都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敢于更要善于与一些搞“瞎指挥、瞎折腾”“工作中讲繁文缛节,形式上搞精雕细琢”的“顽瘴痼疾”做斗争,只要打开自身的胸怀格局,在工作中多“坦诚”少“套路”,就不怕破不掉它的“铜头铁脑”。

坚持人民至上,要握牢民意办实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形式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形式主义是基层减负的一大障碍,总是在基层抓落实、抓整改的路上不断地“旧病复发”,要彻底纠治形式主义,切实把基层从“应接不暇”的现状中解脱出来,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制胜法宝”,着力健全干部实绩考评体系,让能干事、敢干事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实绩”可循,落实国家对基层减负的若干要求,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必须要以民意为指引,办实实在在的好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坚持人民至上,要集中力量解民忧。奥斯特洛夫斯基写到,“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不悔恨,不羞愧,这是生命度过的最佳状态,也应是基层工作的最佳写照,是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而奋斗的最佳状态。要想实现这种追求,上级部门在发布政令和制定政策之时定要以“实”为根,时刻深入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杜绝“自我感动”式为民办“实事”,根除“作秀”式工作安排部署,先群众之忧而忧,把乡镇力量真正发挥在群众关心的领域,不要让“人民至上”成为一句空话,也不要让基层干部既流汗又流泪。(滦平县平坊满族乡人民政府  王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