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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L体验式”法律教学:提升青年法治素养,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时间:2025-12-01 09:53 来源:中国网 作者:蚂蚁全媒体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治素养水平不仅关乎个体成长发展,更对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具有深远影响。本文立足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难点、痛点,结合CTCL(Culture, Technology, Content, Learning)重要理论框架探索构建“四位一体”“体验式”教学模式,对现有法律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创新,立足文化语境、依托技术支撑、优化内容呈现、聚焦学习成效。实践证明,该教学改革有效提升了大学生法治素养、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为提升我国青年法治素养、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我国高校法治教育成效初显,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律知识普及率稳步提升。然而,当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仍面临多重挑战。其一,法治教育存在显著的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在高校课程设置中,多数法律课程以理论知识传授为核心,法学基础理论、历史沿革、学术流派等内容占比较高,而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这导致学生虽掌握一定法律理论知识,但在应对复杂社会现实问题时,实践操作能力不足,难以实现法律知识的有效转化应用。其二,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学习积极性有待提升。部分学生存在认知偏差,将法律视为远离日常生活的专业工具,仅在遭遇法律纠纷时才产生学习需求,这种功利化认知进一步制约了学习积极性。其三,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深度不足,对法治精神与原则的领悟待提高。部分学生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表面认知层面,未能深入把握法律背后的价值内核与精神要义,难以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在面对社会热点事件时,部分学生缺乏理性分析与独立判断能力,易受网络舆论及他人观点影响,无法作出客观准确的认知判断。

二、“体验式”法律教学理念的提出

面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实困境,亟需改革传统法律教学模式,以适配时代需求与学生发展诉求。哈佛大学资深教授、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戴维·珀金斯提出的“为未知而教,为未来而学”教学宗旨,为本法治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思路。结合国内高校学生认知特点与教学实际,参考我国教育技术学者董玉琦教授提出的CTCL(Culture, Technology, Content, Learning)理论作为教育技术领域的重要理论框架,强调教学设计需立足文化语境、依托技术支撑、优化内容呈现、聚焦学习成效,通过四要素的动态适配实现深度学习的发生,开展“追问式、探究式、故事式、角色扮演式”“四位一体”教学实践。这一教学改革理念与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时代教学要求高度契合。CTCL理论框架下的“体验式”法律教学,核心要义在于强调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深度理解,而非单纯的记忆与应试导向。该理念注重培育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与综合法治素养,引导学生实现法律知识与社会实际的有机结合,形成运用法律思维解决未来生活与工作中复杂问题的能力。从教育规律来看,只有当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知识的内涵与外延,才能把握法律精髓,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在社会生活中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与坚定捍卫者。

在践行“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理念方面,“体验式”法律教学具有独特优势。“因事而化”强调以具体法律事件与社会热点问题为载体,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分析思考。在教学实践中,引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实际案例,通过案例研讨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与法律原则的实践体现。借助热点事件解析,学生能够直观把握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运行机制,提升法律应用能力。

“因时而进”要求教学内容与方法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随着社会转型加速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新型法律问题与法治需求持续涌现。“体验式”法律教学通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民法典》实施、网络安全法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纳入教学体系,确保学生接触前沿法律知识。同时,依托多媒体教学、在线学习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的实效性与吸引力。

“因势而新”侧重依据社会发展趋势与学生认知特点创新教学模式。在数字化、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的思维方式与学习习惯发生显著变化,“体验式”法律教学顺应这一趋势,采用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通过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法律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同时,关注学生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学习资源与路径,适配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与发展诉求。 

三、“体验式”法律教学的实践过程

以选修课《法律经典案例解析》课程为教学改革实践试验,即以CTCL理论四要素为框架,以“为理解而教”为核心目标,构建了系列化“体验式”教学设计。该设计通过“师生互动+外部环境赋能”的有机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引导学生开展深度思考与自主探索,实现法律知识的内化吸收与转化应用。

(一)紧扣CTCL四要素,保证“体验式”教学设计的科学性

首先,思政元素的融合,实现法律经典案例的深度剖析。课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自然融入知识点。比如,合同纠纷案例讲解中,通过引导学生从诚信、公平等价值维度分析当事人行为与法律责任,使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行为准则,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序良俗的重要保障。其次,中外文化视角的引入为学生提供了多元认知维度。通过对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制度与法治观念,学生能够更清晰地把握法律的文化根源与社会基础。在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教学中,通过梳理中西方文化对知识创造与产权保护的认知差异,使学生理解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文化交流与创新发展中的核心价值。再次,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教学注入新活力。借助多媒体课件、在线教学平台、法律类应用程序等工具,呈现更丰富立体的案例资料。通过播放真实法庭审判视频、法律纪录片及专家解读等素材,构建沉浸式教学场景,帮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运行过程。在刑法案例教学中,典型刑事案件庭审视频的播放,使学生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形成具象认知,显著提升学习兴趣与参与度。最后,教学道具的运用有效增强了教学的趣味性与互动性。在物权法中物权变动案例讲解中,通过房屋、车辆等实物模型的现场演示,将抽象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过程具象化,帮助学生精准把握物权概念与法律规则。

(二)“四位一体”教学实践,促进学生的深度思考和运用能力

追问式教学是培育学生批判性思维的核心方法之一。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通过递进式追问引导学生挖掘问题本质。以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讨论为例,先以“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引发初步判断;在学生完成基础分析后,进一步追问“若构成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同类案件裁判标准是否存在差异,原因何在”。通过多维度追问,学生不仅深化了对案例的理解,更掌握了多角度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提升了问题解决能力。

故事式教学通过法律知识与叙事场景的融合提升知识可接受性。选取历史经典法律案件、现实典型案例等素材,以故事化叙事呈现案例背景与发展脉络,在叙事过程中适时设置问题引导思考,这一过程中,学生需综合运用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观察判断及沟通协作能力,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实现知识应用与能力提升,增强法治学习的成就感与认同感。以“辛普森杀妻案”为例,通过将教室布置成“案发现场”,将根据真实案件制作相关“证物”隐匿在相应位置,以“剧本杀”“真人探案”等推理模式,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证据规则、程序正义及法律与道德的边界等问题,使学生在场景化认知中掌握法律知识,培育法治观念。

辩论式教学为学生提供了思维碰撞与表达锻炼的平台。针对热点或争议性法律问题,组织学生以正反两方开展辩论。学生在辩论准备阶段需完成资料检索、案例梳理、论据构建等工作,这一过程不仅深化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提升了法律思维的逻辑推理与论证能力。同时,辩论过程中的观点交锋与倾听沟通,有助于培育学生团队协作精神与多元认知能力。

角色扮演教学通过场景模拟实现法律实践能力的沉浸式培育。设计法庭审判、合同谈判、法律咨询等模拟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开展模拟实践。以模拟法庭审判为例,学生需完成起诉书撰写、证据收集整理、法庭辩论等全流程操作,通过实践操作熟悉法庭审判程序,提升法律实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三)“请进来+走出去”的实践拓展机制有效拓宽了教学资源与空间

“请进来”即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进校开展讲座、参与案例研讨及模拟法庭指导,使学生接触真实法律实践经验与职业视角,获取实务指导与职业规划建议。“走出去”则通过组织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监狱等实务部门参观、实习、调研、志愿服务,实现教学场景与实务场景的衔接。比如,监狱现场教学通过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学生直观感受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深化对法治严肃性与权威性的认知。

四、“体验式”法律教学的显著成效

长期教学实践表明,“体验式”法律教学在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方面成效显著,其科学性与有效性得到有效验证,具体体现在课堂教学效果、课外实践转化、师生评价反馈及教学成果认可等多个维度。

第一,课堂层面,学生学习状态实现从被动接受向主动探究的转变。传统教学模式下,法律课堂普遍存在氛围沉闷、学生参与度低等问题,而“体验式”法律教学通过多元互动设计,使学生主动参与案例讨论、积极提问质疑、开展深度理性思考,成为课堂认知的主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研讨中,学生不仅完成案件法律问题的深度分析,还能结合社会实际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展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与思维深度。第二,课外层面,学生实现法律知识向实践应用的有效转化,主动参与普法公益活动传播法治理念。通过社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实践活动,学生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服务社会的能力,在提升自身实践素养的同时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了法治教育的实践价值。第三,“体验式”法律教学获得师生广泛认可。学生评价显示,该模式有效深化了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实现了综合素养提升。课程评价数据显示,学生反馈“课程改变了对法律的刻板认知,使其认识到法律与生活的紧密关联,各类体验活动不仅传授知识,更提升了思维与实践能力”“通过课程学习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学会从法律视角认知社会现象,增强了言行责任感”“教学体验设计精准,兼具趣味性与深度,实现了知识学习与能力培育的统一”。教师群体普遍认为,该模式有效激发了学生学习内驱力,显著提升了教学质量,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展现的思维活跃度与观点创新性,为教学相长提供了重要支撑。这一成果不仅是对该教学模式有效性的权威认证,更为其后续推广完善提供了资源保障与实践基础。

综上,“体验式”法律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为法治素养培育提供了创新性路径。科学的教学设计与多元的体验活动,有效激发了学生法治学习兴趣,实现了从知识被动接受者到主动探究者的角色转变。从教育成效来看,该模式不仅提升了学生法律知识水平与实践应用能力,更在批判性思维、团队协作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家国情怀等培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高素质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随着该模式的不断完善与普及,其将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持续动力,为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作出有益贡献。(文/西南财经大学讲师 徐彩慧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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